办公室装修物料进出管理规定
1、搬入申请
办公室装修物料搬入时,搬入人须持《装修备案表》复印件及本人《施工人员出入证》《货梯使用申请》方可搬入装修物料。
2、搬出申请
装修物料搬出前,搬出人必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并持《物品放行条》及本人《施工人员出入证》方可搬出装修物料。

3、物品放行程序 (1)搬出申请人须凭《装修备案表》、本人《施工人员出入证》及身份证原件 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2)物业服务中心查验确认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有效证件后,为其发放《物品放 行条》。 (3)相关出入口楼宇管理部门人员核查确认无误后放行,收回《物品放行条》 并归档。
4、时间规定 (1)所有搬出必须在已审核申请放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物品放行条》 无效。(2)业户或装修承建商搬入搬出大批物料时,如有需要,则应至少提前一个工 作日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以便安排提供泊车位及货梯服务。
5、搬运规定 (1)业户或装修承建商运送货物时,应提前一天向物业客服中心申请货梯使用 时间,同时应使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装卸平台及货运电梯,并按照指定的路线 运送,运货时不得影响其他单元及本项目的正常经营。 (2) 进 入 本 项 目 的 , 货 车 高 度 不 得 超 过4 . 2 m, 货 梯 开 门 尺 寸 :1 . 4 m (宽)×2.4m(高);轿厢净尺寸:2.3m(宽)×1.6m(深)。 (3)如运送超高、超长、超重等大型货物,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由专人 进行监管方可运送。
(4)进场装修材料(黄沙、水泥等)需袋装封口运输搬运。 (5)所有材料及装修垃圾均应以胶轮手推车,按指定时间、电梯、通道及卸货 区进行搬运。 (6)装修垃圾由业户自行运至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负 责清运。 (7)运送货物时,如因行为不当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使本项目公 用设备、设施受到损害的,业户或装修承建商必须承担相应的一切赔偿责任。6、以下装修物料不得进出本项目:
(1)瓶装石油液化气。
(2)用于装修的固体沥青。
(3)不符合消防要求规定的装修材料。
(4)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项目内贮存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搬出行为损坏公共设备的赔偿规定
(1)对公共设备设施遭受损坏的行为,依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 (2)在装修物料搬出搬入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楼宇管理人员应立 即要求当事人在《物品放行条》放行条上签署损坏公共设施负责赔偿的书面保 证,同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
(3)根据被损坏的程序和设施情况,由物业服务中心计算应赔偿费用。 (4)对被损坏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安排维修 人员限期内维修;对楼道等被刮花的情况,若在装修高峰期,维修工作应待高 峰期过后再进行。 (5)特殊情况:对当事人提出的自己出人出费用进行维修的,物业服务中心 应派维修人员督促维修工作。